软件学院“金力永磁奖学金”评选办法 (试行)
根据学校“金力永磁奖学金”评选通知,结合软件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机构:
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软件学院设立南昌航空大学软件学院校外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工作组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成员组成,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学工办主任、学院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任组员。
二、奖励范围及对象
奖励本院四年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三、奖励(推荐)名额及金额
以学校实际分配(推荐)名额为准,每人奖励5000元/人/学年。
四.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 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知识面宽,组织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 必须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
4. 在同等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5. 在校期间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及以上处分者,有学习成绩不合格记录者不得参与评选;
6. 原则上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社会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该项奖学金。
五.评选细则
学院评审小组完成申请学生的业绩材料审核,综合考评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科竞赛等方面现实表现,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按得票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推荐人选。
南昌航空大学软件学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