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学科建设>硕士生招生>详细内容

硕士生招生

软件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5 10: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校研字[2020]11号《南昌航空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和研招字[2020]3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制定软件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推免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择优选拔等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第二条 推免工作应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学院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所有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可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

第二章 推免工作的组织机构

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舒坚   副组长:郑巍 严盈富 熊辉

成员:教师代表: 储珺 杨丰玉 孙晨

     硕士点点长:吴振华

秘书:周炎

第三章 推荐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 推荐条件按照学校文件“南昌航空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校研字[2020]1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招字[2020]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推荐工作程序

1. 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专业分配推免生名额;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考核学生思想品德。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查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 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和学业条件,且获得以下学科竞赛全国奖项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学院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至少5位,且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及相关竞赛参赛经验),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奖项进行答辩,以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后专家审核小组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由每位成员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直接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其推荐资格:

(1)获得由教育部、教育部高教司直接组织或主办的学科竞赛(以下简称“A类学科竞赛”)全国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2)获得由教育部、教育部高教司委托举办或由教育部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直接组织或主办的学科竞赛(以下简称“B类学科竞赛”)全国一等奖(排名第一)。

(3)以上所述的一等奖对应该赛事的最高奖项,二等奖对应该赛事的次高奖项。各类学科竞赛设置的单项奖均不在认定范围。

(4)A类赛事获奖者优先级高于B类赛事获奖者,A类赛事中,全国一等奖获得者优先级要高于全国二等奖获得者。若有多名申请者的获奖类别和等级均相同,则再按照学业考核成绩确定推荐顺序。

4. 按照校研字[2020]11号文件计算应届毕业生的学业考核计分,并将相关文件、推免名额分配情况及学业考核计分排名情况以张贴和上网两种形式在学院公布。

5. 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昌航空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复印件一份。相关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的前一天。

6.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按照校研字[2020]11号文件和研招字[2020]3号计算学生的综合评价计分。

7. 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见第四章),按学校下达推免名额的1.5倍初步确定推荐候选人排序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第四章 综合考核计分计算方法

第五条 综合考核计分计算方法如下:

1.前 3 学年学业考核计分 A1。

2.学生综合评价计分 A2(满分 100 分)。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考虑自我评价(50分)、参军入伍服役(10分)、参加志愿服务(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10分)、科研成果(10分)、竞赛获奖(10分)。 其中,科研成果加分规则为:(1)发明专利加5分;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加3分;软件著作权授权加1分。(2)SCI收录论文加5分,EI收录论文加4分,核心期刊论文加2.5分;一般期刊论文加1分。(3)科研成果必须是学生排名第一,加分10分封顶。竞赛获奖加分规则见校研字[2020]11号文件,10分封顶。

3.综合考核计分=A1*80%+A2*20%。

第五章 接收程序

第六条 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文件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学院接收名额的分配。

第七条 接收办法和程序按照校研字[2020]11号文和研招字[2020]3号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软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

                                    2020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刘好斌